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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來自花蓮,姓陳,今年48歲,她還有一個特殊的身分,叫做非自願性離職勞工,她離職的過程非常複雜,但是當釐清整個法律責任之後,終於清楚問題出在政府的人謀不臧,還有違法亂紀與不知節制的濫權。

 

她原本在新竹縣松林國小擔任廚工,擁有丙級的廚師證照,雖然在公家機構上班,但是薪水卻只有基本工資的17,280元而已。

 

她在新竹縣松林國小擔任廚工已經三年,在20091231日被以考績丙等解雇。她是以「新竹縣中小學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與新竹縣政府簽約聘任的,但是卻被松林國小校長蘇裕清發文解聘。

 

乍看之下似乎並無不當,但是不論是內情或動機都值得探討,因為既然是與新竹縣政府簽約,為什麼松林國小校長有權發文解雇?松林國小是否有越俎代庖而操作過頭之嫌?松林國小已經儼然成為縣府之代言人之姿矣!

 

陳女表示,她有丙級廚師證照,被辭退當時的考評為「績效優良,但是病假16天」,因此在不預警的情況下被辭退了。她忿忿不平的說,她請病假實情非得已,而且都有附醫生證明,雖然她在20091231日被解雇,但是校方卻讓她工作到201025日學期結束,才叫她離職。

 

而當有好事者詢問是否為資遣費而不平時,她斷然表示「她不要錢(資遣費),只要工作」,她的堅持真的讓識者動容,而這也是一般勞動大眾的盲點,認為只要有錢凡是都好談,殊不知堅持工作權這可是身為勞工僅有的一絲尊嚴啊!

 

這是繼中國國民黨的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打壓臨時人員,新竹縣政府也不落人後的鐵證,雖然新竹縣邱縣長一向被喻為藍皮綠骨,但是這並不在本文所探討範圍,且留待「這樣的官員」系列報導再專文討論之。

 

而經深入了解之後發現,本案並不單純,肇因係承辦人拿著雞毛當令箭的結果,因為松林國小承辦員心態偏頗,不能以中立而且持平的心態處理事情,根據資料顯示,承辦人不但包庇不法,甚至縱容犯罪、圖利他人、偽造文書等事情真可謂是做盡了,有其他廚工爆料指出,有廚工沒有來上班的,竟然會有工作記錄,甚至薪水照發;還有承辦人需要上行政中立的課程,承辦人自己請假跑去玩樂,卻支使廚工代為前往上課,並令廚工報到時簽承辦人之名等行徑。

 

孰令致之,當然是上頭的人的縱容,承辦人的上頭又怎麼敢如此膽大妄為呢?當然也是在上面的人袒護囉,否則焉敢如此!所以人家常說「官字二個口」,一口是要吃人,另一口是要說別人的,當今聖上不就是如此嗎?開口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都不會有錯,甚至底下都快爛掉、爛光了還是別人的錯!

 

──TGB通訊》128(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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