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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赴立法院社福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被罵說「保證就業」主辦單位的就業服務中心是狀況外,而王如玄則於事後表示將向就業服務中心的員工抽問「保證就業」的做法與法規。(自由時報2010/3/18報導)

 

所謂「保證就業」,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組的傳真公文的原文為:「夫妻二人都失業,經向就業服務站登記求職,14天內未能推介就業或有正當理由無法接受推介工作者,得指派(夫妻其中一人)至用人單位從事臨時性工作,併發給臨時工作津貼。」

 

王如玄在立法院答詢時稱,勞委會已在日前發函所屬就服機構,凡夫妻同時失業,且負責主要家計、家無恆產者,在媒介後,仍無法找到工作,保證提供政府的短期臨時職缺,時間至少6個月。

 

明眼人一看,就發現王如玄的意思與職訓局是有出入的,王如玄的話意是夫妻都可以做臨工,但是職訓局卻説「夫妻擇一就業」,由此可見政策匆促上路的弊病,除了顯現中國國民黨政府執政無能,也更凸顯勞委會也只是充當中國國民黨粉飾太平,欺騙勞工,製造假的就業率的化妝師罷了。

 

首先,來談談為什麼王如玄會與職訓局不同調?職訓局的想法係因應白賊義的今年失業率降到5%的宣示所做出的決策,但是決策尚未成形之際,職訓局拍馬之徒即上報勞委會,因為時間上的落差,才會造成王如玄與職訓局不同步的窘境,所以說王如玄真是所託非人啊!

 

為什麼是粉飾太平,欺騙勞工、製造假的就業率?因為臨工就業時間只有6個月,而且並不具就業保險的機制,所以失業之後是不得請領失業給付的,更臨工條例中規定,只要做了臨工之後必須等2年才能再接受臨工的工作,而會接受臨工工作的都是社會最底層的弱勢者,所以接受臨工工作的人,在離職後會有什麼樣的處境呢?全台各地也並不是到處都有臨工的職缺,因此又將如何來因應地區性臨工的需求呢?

 

再說臨工的勞保權益是與職業工會會員一樣的,薪水來自政府,而且也能算就業率,如此這般的勞委會也未免太好幹了吧,用這種全民買單,圖利中國國門黨政府的做法,其中的違失到底誰來管啊!到底誰有那麼大的權力這麼做。

 

當然我們並不反對保證就業政策,但是我們希望公平照顧失業者,根據職訓局消息指出,「保證就業」一上路之後,馬上引發爭議,職訓局傳真公文所指的用人單位到底是指什麼?因此就有求職者強勢指定要在公家機關,理由是公家機關比較不會那麼操,而基層承辦人的認知卻是求職者前往求職未果的單位,因此與求職者產生不一樣的認知。「保證就業」是否成為失業者爭取就業機會的殺戮戰場值得觀察。

 

而這到底要如何解決呢?經基層就業服務站向上級請示,上級指示則是令人噴飯與吐血,因為上級單位竟然指示,就業服務站必須自己去開發臨工的工作機會,並指出,只要有臨工的單位都可以是用人單位,事實上有臨工單位的臨工都是經過就業服務單位合法申請的,現在不需要合法申請就有臨工可以用,勞委會是不是圖利特定單位圖利得太大了?

 

──TGB通訊》129(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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