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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佔領立法院行動ê社會力,「全國廢核行動平台」4/21全力支持配合林義雄禁食ê呼召, 發起『停建核四, 還權於民』ê反核行動, 訴求『核四停建, 核一二三廠盡速除役; 下修鳥籠公投法門檻』.

 

4/24, 國民黨決議:『核四完工, 通過安檢後, 不放置燃料棒, 不運轉. 日後核四是否運轉必須經公投決定.4/28, 行政院宣布:『核四廠一號機安檢後封存, 二號機全面停工, 未來重新啟動需公投決定.』江宜樺表示, 停工是停建, 核四無重大政策變更ê問題. 經濟部長張家祝放出風聲講, 核四若停建, 核一二三tō ài延役. 4/30, 廢核平台林義雄聲明結束禁食了後, mā tòe leh hoah行動得tio̍h階段性成果, 宣佈離開凱道.

 

2011年日本Fukushima核災了後, phah健忘ê台灣人對核電ê驚惶, 反核運動界寄望引動台灣社會ê反核力量, ta̍k年發起核電歸零遊行, m̄-nā訴求停建核四, koh有核廢料遷出紅頭嶼, 核一二三除役. 2013, 各地NGOs組成「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chitê廢核遊行, 20萬人參加.

 

Chit-kái廢核平台主力khǹg tī停建核四kap修公投法. Chiakúi ê問題.

 

1 ê, 核廢料遷出紅頭嶼, 竟然完全無出現tī chit-kái ê行動訴求--nih! 1982年核廢料開始khǹg tī紅頭嶼, 30ê土地承租契約已經到期, 超過10萬桶ê核廢料到taⁿ soah iáukhǹg tī hia, 政府完全無châi-tiāu處理. 2012年是Tao ǹg望擺脫核廢料ê 1, m̄-koh lán iáu是無解決問題, hō͘ Tao無辜替全台灣承受核廢料超過30.

 

2, 核廢料問題無解, 核電無應該是發電ê選擇. 廢核廢核, 除役除役, 關係性命安全ê tāi-chì kám ē-tànggia̍h手投票表決--ê? 借問, tō準無鳥籠á公投, 公投結果若是贊成核四, kámta̍k-ê beh接受? 世界無論是獨立公投iah是反核公投, lóng聚集社會高度共識了後ê程序, ē-sái是策略操作ê手段, m̄-koh bē-tàng pìⁿ做運動目標. Che是是非問題, m̄是選擇問題! KámNGOs ê策略思考khah大過對性命ê關懷?

 

3, 1980年代國民黨提出核四廠計畫, 1992年李登輝批准, 1999年動工, 2000年陳水扁上台了後宣佈停建soah koh復建. á寮人hō͘ 核四ko-tîⁿ 30, mā反核30. 反核四一直是反核運動ê主訴求. Chit-kái行政院宣佈停工, 江宜樺講--ê根本是廢話, 運動主導者soah無進1步迫行政院宣佈停建, 迫立法院做出決議, sûi tō表示行動得tio̍h階段性成果, hō͘ á寮人iû-goân心肝吊半空中, mā hō͘ 退運動訴求第2, ǹg望量早除役ê核電廠災民, 無奈苦嘆犧牲為siáⁿ tāi.

 

Chit款「階段性成果」核廢料災區ê人民看--, 有影是é-káu tehkiáⁿ, mā看破政府腳手, tī 4/30退出「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 強烈要求:『蘭嶼核廢料立即遷出, 反對核一二廠乾式貯存, 核一二三廠不延役, 反對花東偏鄉成核廢候選場址』.

 

無論是Tao, iah是北海岸人民, in ta̍k工面對核電ê威脅kap核廢料ê殘害, kám有人正港要意in ê感受kap心聲? 台灣無jōa, lán lóng tī核電ê威脅範圍內底, ta̍k-ê kám ē-tàng體會Tao kap核電廠周邊人民hit款迫切ê驚惶kap憤怒?

 

ta̍k-ê koh1 pái今年3--月反核遊行ê, 紅頭嶼kap北海岸代表講ê.

 

蘭嶼代表 希婻瑪飛洑:

 

19882014年的今天,從我已死去的祖父開始,到我的父親以至於我和我的我的兒子,整整一家四代投入反核運動。一個民族,一個口號喊了近三十年,「Do Sia Gosoli,我愛蘭嶼,核廢料滾蛋」,喊到聲音都啞了,為什麼至今仍然沒有得到政府任何的回應。

 

請大家聽一聽政府如何戕害一個邊陲且弱勢的達悟民族。

1.承認輻射外洩卻不除污,反而宣傳核廢安全無害,千萬不要害怕。

2.推託島上所有癌症成因,完全與台電無關,也不是政府的責任,因為沒有科學根據。

3.租約到期不續租,構成台電違法侵佔土地而政府卻漠視不管,當作是我們家門的不幸。

4.核廢遷出承諾一再跳票,非關政府誠信問題,是台灣人民沒有人願意接受,所以蘭嶼你們認栽吧!

 

這是這個粗暴的台灣政府對蘭嶼人施予的精神虐待。

告訴我,為什麼要如此打壓一個民族?

 

蘭嶼人要問,當時在不民主的時代中,為什麼核廢料可以遷到蘭嶼?卻不能在號稱民主發展成熟的時代裡,將核廢料遷出蘭嶼。問題出在哪裡!有誰可以回答我們的問題?

 

告訴我,為什麼蘭嶼人的自然主權要被剥奪,而無法自已決定祖先留給我們的土地,且被政府所制定法律任意的踐踏。

 

告訴我,為什麼這樣的權利,在這樣一個法令制度下,讓我們的權力和聲音無力施展。

 

這樣的體制真的在保障人民的權利嗎?如果不是,告訴我,為什麼蘭嶼人還要遵守這個泯滅人性殺人的體制。

 

我們要告訴這個政府,我們受夠了!受夠你們永遠拿法令來推卸責任,受夠你們只要躲在制度後面就可以毫不作為持續傷害,所以,我們今天參與這個不核作的行動,就是要戳破你們的虛偽!我們要告訴這個政府,達悟民族將用盡各種方式,決不會善罷甘休!

 

北海岸(核一、二廠)代表 郭慶霖

 

各位在場的夥伴辛苦了,也很抱歉對於旁邊的用路人造成一些些不便,但我想用核電廠旁邊居民的身分,跟大家講一些話。

 

五十年前,當台電來到北海岸說要蓋核電廠,搶奪長輩的土地去蓋電廠,我們沒有權力反對。他們說那是威權的時代。

 

現在,號稱是民主的時代了,事情有改變嗎?我跟大家說,沒有,一點都沒有。

 

核電廠過勞運轉,產生爆量的燃料棒,我們可以叫它轉慢一點嗎?不行!

 

爆量的燃料棒已經塞滿了冷卻池,我們想叫他那就不要再運轉了,可以嗎?不行!

 

台電說要蓋乾式貯存來放爆量的燃料棒,我們可以參與決定嗎?不行!

 

現在台電還想要讓事故不斷的老舊電廠延役,我們可以說不嗎?不行!

 

在這個核能體制下,他們所有的做法都是依法,然後我們什麼都不是!地方居民只是他們砧板上的肉,讓他們予取予求!就是這個體制,公然地搶奪了我們的權力,讓我們只能在電廠外滿喊叫,他們依法在電廠裡面嘲笑!

 

這就是我們的處境,所以,我們要參與這個公民不核作,不要再讓這些人躲在依法行政的後面了,我們必須拿回自己的權力!謝謝大家!

(引自http://gcaa.org.tw/post.php?aid=396

 

◎延伸閱讀

反核運動中的「神主牌」──請更加重視現役核電廠與核廢料問題

 


 

 

接續佔領立法院行動的社會力,「全國廢核行動平台」4/21全力支持配合林義雄禁食的呼籲,發起「停建核四,還權於民」的反核行動,訴求「核四停建,核一二三廠盡速除役;下修鳥籠公投法門檻」。 

 

4/24,國民黨決議:「核四完工,通過安檢後,不放置燃料棒,不運轉。日後核四是否運轉必須經公投決定。』4/28,行政院宣布:「核四廠一號機安檢後封存,二號機全面停工,未來重新啟動需公投決定。」江宜樺表示,停工不是停建,核四沒有重大政策變更的問題。經濟部長張家祝也放出風聲說,核四若停建,核一二三就得延役。4/30,廢核平台在林義雄聲明結束禁食後,也隨之表示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宣佈離開凱道。 

 

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喚起健忘的台灣人對核電的驚恐,反核運動界寄望引動台灣社會的反核力量,每年發起核電歸零遊行,不只訴求停建核四,還有核廢料遷出蘭嶼,核一二三除役。2013年,各地NGOs組成「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這一年的廢核遊行,有20萬人參加。 

 

這次廢核平台把主力鎖定在停建核四以及下修公投法。這裡有幾個問題。 

 

頭一個,核廢料遷出蘭嶼,竟然完全沒有出現在這次的行動訴求中!1982年核廢料開始放在蘭嶼,30年的土地承租契約已經到期,超過10萬桶的核廢料至今卻依舊被放置在那裡,政府完全無能處理。2012年是Tao期望擺脫核廢料的一年,然而我們還是沒有解決問題,讓Tao無辜替全台灣承受核廢料超過30年。 

 

第二,核廢料問題無解,核電就不應該是能源使用的選項。廢核就廢核,除役就除役,性命安全攸關的事情可以用舉手投票表決的嗎?請問,就算沒有鳥籠公投,公投結果若是贊成核四,難道大家就要接受嗎?世界上無論是獨立公投或者是反核公投,都是在凝聚社會高度共識後的程序,可以是策略操作的手段,但是不能成為運動目標。這是是非題,不是選擇題!難道NGOs的策略思考大過人道關懷? 

 

第三,1980年代國民黨提出核四廠興建計畫,1992年李登輝批准,1999年動工,2000年陳水扁上台後宣佈停建卻又復建。貢寮人被核四糾纏30年,也反核30年。反核四一直是反核運動的主軸。這次行政院宣佈停工,江宜樺講的根本就是廢話,運動主導者卻沒進一步逼迫行政院宣佈停建,逼迫立法院作出決議,隨即表示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使得貢寮居民的心仍然懸在半空中,也使得退居運動訴求第二線,希望早日除役的核電廠災民,無奈苦嘆犧牲為何。 

 

這種「階段性成果」在核廢災民看來,真的是啞口壓死囝,也看破政府腳手,在4/30退出「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強烈要求:「蘭嶼核廢料立即遷出,反對核一二廠乾式貯存,核一二三廠不延役,反對花東偏鄉成核廢候選場址」。 

 

無論是Tao,或者是北海岸居民,他們每天面對核電的威脅與核廢料的殘害,有人真正在乎他們的感受和心聲嗎?台灣很小,我們都在核電的威脅範圍內,大家能體會Tao和核電廠周邊居民那種迫切的驚恐和憤怒嗎? 

 

請大家再看一次今年3月反核遊行時,蘭嶼和北海岸代表說的話。 

 

蘭嶼代表希婻瑪飛洑: 

 

19882014年的今天,從我已死去的祖父開始,到我的父親以至於我和我的我的兒子,整整一家四代投入反核運動。一個民族,一個口號喊了近三十年,「Do Sia Gosoli,我愛蘭嶼,核廢料滾蛋」,喊到聲音都啞了,為什麼至今仍然沒有得到政府任何的回應。 

 

請大家聽一聽政府如何戕害一個邊陲且弱勢的達悟民族。

 

1.承認輻射外洩卻不除污,反而宣傳核廢安全無害,千萬不要害怕。

 

2.推託島上所有癌症成因,完全與台電無關,也不是政府的責任,因為沒有科學根據。

 

3.租約到期不續租,構成台電違法侵佔土地而政府卻漠視不管,當作是我們家門的不幸。

 

4.核廢遷出承諾一再跳票,非關政府誠信問題,是台灣人民沒有人願意接受,所以蘭嶼你們認栽吧! 

 

這是這個粗暴的台灣政府對蘭嶼人施予的精神虐待。

 

告訴我,為什麼要如此打壓一個民族? 

 

蘭嶼人要問,當時在不民主的時代中,為什麼核廢料可以遷到蘭嶼?卻不能在號稱民主發展成熟的時代裡,將核廢料遷出蘭嶼。問題出在哪裡!有誰可以回答我們的問題? 

 

告訴我,為什麼蘭嶼人的自然主權要被剥奪,而無法自已決定祖先留給我們的土地,且被政府所制定法律任意的踐踏。 

 

告訴我,為什麼這樣的權利,在這樣一個法令制度下,讓我們的權力和聲音無力施展。 

 

這樣的體制真的在保障人民的權利嗎?如果不是,告訴我,為什麼蘭嶼人還要遵守這個泯滅人性殺人的體制。 

 

我們要告訴這個政府,我們受夠了!受夠你們永遠拿法令來推卸責任,受夠你們只要躲在制度後面就可以毫不作為持續傷害,所以,我們今天參與這個不核作的行動,就是要戳破你們的虛偽!我們要告訴這個政府,達悟民族將用盡各種方式,決不會善罷甘休! 

 

北海岸(核一、二廠)代表郭慶霖 

 

各位在場的夥伴辛苦了,也很抱歉對於旁邊的用路人造成一些些不便,但我想用核電廠旁邊居民的身分,跟大家講一些話。 

 

五十年前,當台電來到北海岸說要蓋核電廠,搶奪長輩的土地去蓋電廠,我們沒有權力反對。他們說那是威權的時代。 

 

現在,號稱是民主的時代了,事情有改變嗎?我跟大家說,沒有,一點都沒有。 

 

核電廠過勞運轉,產生爆量的燃料棒,我們可以叫它轉慢一點嗎?不行! 

 

爆量的燃料棒已經塞滿了冷卻池,我們想叫他那就不要再運轉了,可以嗎?不行! 

 

台電說要蓋乾式貯存來放爆量的燃料棒,我們可以參與決定嗎?不行! 

 

現在台電還想要讓事故不斷的老舊電廠延役,我們可以說不嗎?不行! 

 

在這個核能體制下,他們所有的做法都是依法,然後我們什麼都不是!地方居民只是他們砧板上的肉,讓他們予取予求!就是這個體制,公然地搶奪了我們的權力,讓我們只能在電廠外滿喊叫,他們依法在電廠裡面嘲笑! 

 

這就是我們的處境,所以,我們要參與這個公民不核作,不要再讓這些人躲在依法行政的後面了,我們必須拿回自己的權力!謝謝大家!

 

(引自http://gcaa.org.tw/post.php?aid=396 

 

延伸閱讀

 

反核運動中的「神主牌」──請更加重視現役核電廠與核廢料問題

 

 

──《TGB通訊》第176期(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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