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民的困境其實隨著台灣的歷史演進從未斷過。
遠久前的血淚斑斑,可從彰化媽祖賴和先生描述的日據時代農民受剝削的文學作品略窺一二,近期的則有當年的520農民運動爆發脈絡可循。
我的記憶中,父母長輩早期務農的過程也充滿辛酸。
台灣的水利設施應該感謝日本人八田與一等工程師,但是中國國民黨入侵台灣後,水利系統卻掌握在名為民間團體,實為黨營事業的水利會手裡。
我記得母親曾經因為拒繳水利租單,而被水利會告上法院強制執行。母親拒繳的理由是,我家的農地並沒有水利設施經過,一切灌溉用水都必須自己用馬達抽取地下水,而後只好休耕。但是水利會根本不管農地有否享受灌溉,一律要求納租。官司纏訟經年,最後還是被迫連同滯納金罰款繳交了大筆錢。
難怪,許水德就說過一句至理名言:「法院是我們國民黨開的」。
除了水利系統,農會系統更是台灣社會最黑暗的地方。
我家從來沒有辦法獲得政府分配的肥料。通常必須輾轉向肥料店購買,而肥料店的經營者,都是農會的人或者他們的親戚。那是個肥料由國家管制的時代,我們永遠無法理解,為什麼肥料店的後倉庫裡堆了滿山滿谷的肥料。
父母經常為了昂貴的肥料價錢比收獲的稻穀多而煩惱。當然堅持種稻是上一代人對土地的情感,他們咬緊牙關也不願讓土地荒蕪。
父母有時會談起農會組織與運作的複雜黑暗。國民黨利用選舉控制地方農會剝削農民,農會也狐假虎威漁肉農民。台灣的農會絕大多數由黑道控制早已不是新聞。
那時,我家農地缺水缺肥不得不休耕荒廢,政府的田賦與糧賦照樣要繳。按規定不可以現金替代,還必須去買別人的稻米完稅。
此刻回想起台灣農家的困境仍然讓我錐心泣血。身為農村子弟,楊儒門的淚水對我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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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接閣揆 反迫遷團體籲面對土地正義 2019/01/14 苦勞網 記者張智琦 行政院今日(1/14)舉行內閣交接典禮,蘇貞昌接替賴清德成為新任行政院長。不過蘇貞昌甫上任,就馬上遭到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等反迫遷團體登門抗議,他們質疑蘇貞昌過去在南鐵東移案、樂生療養院和大觀社區都有不當處理迫遷案的歷史,呼籲蘇面對土地正義,解決各地的迫遷問題。 蘇貞昌走馬上任閣揆首日,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台中黎明幼兒園、反南鐵東移全線聯合自救會、板橋大觀事件自救會、鳳山反鐵路地下化重劃自救會、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等反迫遷團體也來到政院前抗議,除抨擊賴清德過去放任迫遷,也要求蘇貞昌上任後不要擺爛。 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秘書鄭宇焱表示,過去賴清德執政一年半,不但沒解決南鐵、大觀社區在內的迫遷爭議,反而持續掠奪人民土地,從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內通過南鐵東移、內政部強行通過南鐵徵收,再到大觀社區居民接連向民進黨政府陳情未果,政院以「大觀社區沒有人權問題」拒絕面對,賴清德也忽視鳳山鐵路周邊錯誤的重劃開發計畫,執意迫遷當地人民。 鄭宇焱表示,賴清德內閣總辭後仍留下許多迫遷案,蘇貞昌應立即面對處理。然而他也質疑,蘇貞昌過去擔任行政院長、台北縣長時,在土地問題上就已經劣跡斑斑,包括南鐵東移、樂生療養院到大觀社區的爭議,都經過蘇貞昌之手,呼籲蘇內閣傾聽人民聲音,勿成為另一個「迫遷內閣」。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激動批評,蔡政府曾保證實行人權兩公約,但所作所為卻違背人權兩公約對人民居住權的保障,迫遷非正規住居的居民,根本是麻木不仁、迫害人權。反南鐵東移自救會會長陳致曉也批判,民進黨政府稱土徵和重劃可以增進公共利益,但實際上都沒跟居民充分溝通,掠奪人民土地後就轉手給財團使用,諷刺「這就是民進黨愛台灣的方式」。 目前有許多迫遷案面臨強拆危機,台中黎明幼兒園在1月11日收到法院要求15日內自動履行拆屋交地的命令,否則法院將強制拆除。台中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表示,盧秀燕上台後,原期待新的台中市府會妥善處理市地重劃和迫遷案,但盧上任一個月後,他就接到法院執行命令,過年前恐面臨強拆,但此案仍在最高法院上訴中,質疑是重劃會怕翻盤,才會趁此時聲請執行,他揚言「絕不會吞下去,會用生命對抗」。 林金連也透露,目前黎明幼兒園請律師向法院提出暫緩強制執行,但被駁回的機率很高。土盟對此指出,台中一直以來存在嚴重的浮濫重劃問題,造成許多台中市民因重劃受害,呼籲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都應介入解決錯誤的自辦重劃制度。 此外,日前舉辦藝文活動的板橋大觀社區目前雖無強拆動靜,但法院也可能隨時提前一個月發公文,預告強制執行履勘和拆除,並未脫離強拆危機。 鄭宇焱除呼籲蘇貞昌面對各地土地正義議題,也強調去年大選後許多縣市政府換成國民黨執政,而很多迫遷案都是藍綠聯手導致,他們將不分藍綠持續監督下去。
在怪手前低頭垂淚 2019-03-18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鄭宇焱(大觀社區自救會成員) 今天是318了,又是一個號稱是台灣最重要的民主轉型運動的年度紀念日。但同時也是本來預定要拆除大觀社區,居民將被迫以肉身擋拆,淚水與血汗齊飛的日子。何其諷刺。那些年一路從大埔事件、華光社區、紹興社區、文林苑的各種土地正義高喊的年代,種種對政府的呼喊咆哮,「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各種不滿的口號匯聚成歷史的洪流,在那個台北街頭,開出一朵朵太陽花,散布到台灣各地,成為改變國家的火苗。 曾幾何時,我們以為,那些伴隨我們成長的口號不再是一句口號而已,政府都被拆掉了,像大埔那樣被罔顧居住正義的強拆迫遷案件自此就能從我們生活的這片土地上絕跡。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就像仍然繼續躺在立法院的集會遊行法,告訴我們集會遊行不是哪一黨的敵人,而是執政黨永恆的敵人一樣。曾經以為居住正義一旦被信仰,那麼開發就要被讓步;但政黨輪替的現實告訴我們:雖然開發者會變換,居住正義與開發利益的勝敗,仍然只是有沒有擋到執政黨屬意的開發而已。南鐵東移還在移,黎明幼兒園還在面臨拆除,不合理的徵收隨處可見,重劃仍是上下其手的五鬼搬運,大觀的苦行也只能在怪手前低頭。 適足居住權、居住自由近年在迫遷案件中被屢屢提出,從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啟發,到大法官解釋憲法,都肯定居住作為基本人權的存在。住宅法更是在第53條中明文規定:「居住為基本人權,其內涵應參照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與人權事務委員會所作之相關意見與解釋。」無論有沒有居住所在的財產權利,居住作為一種基本人權的意義是:國家仍然必須確保每個人能夠有一個合適的環境、穩定的居所,可以勉勉強強棲身的所在。 迫遷案件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孫健智法官曾在判決給了完整的說法:公約對迫遷雖非絕對禁止,但程序上必須要滿足「協商、安置、賠償、執行程序之合理性與合比例性」。然而,在協商中諸如「再談也不會有更好的條件了」、「居住權什麼的就先不用講」、「反正就是三個月到那邊要剷平」、「安置要相信我的人格」、「居民要自己empower」、「要正向思考,相信事情會解決」……之類已經記不起精確文字的文攻武嚇,實際上居民能選擇的就是三天後的怪手或是三個月後的怪手,不再有家園,也不確定去處,只能含淚吞忍。架在刀口上的協商,算得上誠摯協商嗎?沒辦法保證的安置,還算是安置嗎?只限於所謂弱勢家戶的補償,沒有讓居民居住的情況更惡化嗎?嗆明就是要剷平,合理性在哪裡?無視居民將因拆遷旋即流浪街頭,又是哪裡來的合比例性呢? 走進會議室前,仍然抱著一點僥倖,相信政府乘著318的風而起,心中仍會些許留存居住正義的價值,不會任憑318這個日子,暴露在怪手、瓦礫、哭喊、咆哮、警民衝突、汗水、淚水、乃至於血水中;只是似乎在機關心中,「你們太陽花已經整個大崩潰了」,除了剷平,別無安置,除了喘息,別無恩賜。在無心尊重居住正義的機關面前,在這個沒有留給人民太多選擇空間的、粗暴的制度結構之下,迫遷是機關確定貫徹到底的意志,協商也只是挽救機關臉面的遮羞布:機關勉予援手,居民艱難同意。協商雖然無法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製造問題的居民。 最終某個提議類似「大家是不是一起開個記者會?」甚至連憤怒都失去力氣,被勉強不能說勉強,被迫遷不能說迫遷,不安置不能要安置。「不然後面那些都沒有了喔」,這若有若無的暗示,心中只剩下大悲無言,謝主隆恩。我們以為,我們已經改變了這個國家;但國家做為一個吃人的巨獸,它不曾改變,也不會改變。我們只是改變了駕駛國家這台怪手的人,改變怪手前進的方向;開怪手的人如不肯堅守居住正義的價值,人民只能低頭垂淚,一如那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