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X年,壓迫正在進行中......」
每次我看到《野百合通訊》封底所寫的這句話,總會覺得很感動。
而今,這群只會搖筆桿的人,已經成為立法委員、政府高官、學術中堅,台灣卻因貧富差距急遽擴大而形成M型社會。他們恣意地讓紅酒玷污羅衫,賣麵阿嬤卻得靠三千塊的老人年金養活六個幼兒。
於是,歷史會這麼寫著──2008年,壓迫正在進行中......
『199X年, 壓迫正在進行中......』
Kiàn-pái看tio̍h《野百合通訊》封底寫ê chit句話, góa lóng ē chiok感動.
M̄-koh今á日, chit-tīn gia̍h筆寫字ê人, 已經chiâⁿ做立法委員, 政府高官, 學術頭人, 台灣社會好額kap散赤soah愈離愈遠, pìⁿ-chiâⁿ M型社會. In食魚食肉開錢ná teh開沙螺á殼, 賣麵ê a-má soah tio̍h靠3千kho͘ ê老人年金飼6 ê孫.
Tō án-ne, 歷史ē án-ne寫──2008年, 壓迫tng teh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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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員:台鐵產工依法休假,民進黨莫忘美麗島改革精神 2017-02-05 蘋果即時 望明君/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會員代表、岡山站站務員 台鐵產業工會於今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行動,為的是反映台鐵員工長期過勞的困境,希望藉由員工行使法律所賦予的基本休假權的工會行動,讓政府關注並改善台鐵血汗的勞動條件;沒想到竟演變成政府即資方大規模的懲處,祭出500張曠職單嚴懲爭取權益的員工。 首先,本次台鐵「依法休假」依的是《勞基法》。而《勞基法》最基本同時也是最必要的前提,就是雇主的要求例如國定假日挪移、加班,都必須先徵得勞工本人同意。一直以來台灣自詡為民主法治國家,然而不論在過去與現在,台灣都將《勞基法》賦予勞工最基本的保障底線視為無物,淪為單純的文字。 再者,台鐵本就是特殊的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這種雙重身分同時也是經過政府認證的。身在今天這個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國家,想當然耳,有些許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法律擇優適用是最基本的原則。既然在國定假日這部份,是《勞基法》優於《公務員服務法》;那台鐵員工選擇依《勞基法》而休假,何錯之有? 且在勞動部的前身勞委會時期,就有特別對台鐵員工作出函釋:台鐵的獎懲升遷任用等等條件比照公務員,按《公務員服務法》;但休假、工時等勞動條件,若《勞基法》較優時,自當適用《勞基法》。再從《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員請假規則》、以及台鐵本身的工作規則來看,所有的請假都只針對婚喪病事及特休等假,並沒有所謂國定假日必須請假的規定。換句話說,台鐵員工依法休假完全是「於法有據」。 雖然目前公務員不得組織工會,然台鐵早就存在企業工會的事實,不就代表台鐵員工同時也有勞工身分,才可以合法組織工會?既然組織了工會,就受到《工會法》的保障。這次台鐵產業工會發起的依法休假,拒絕加班的活動,是經過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一致同意通過的合法工會活動,也代表了此次的活動是在《工會法》的保障下進行的,亦無違法性的問題。 綜合以上《公服法》、《勞基法》及《工會法》,都找不出台鐵員工依法休假的違法性。台鐵執意強行記曠職,同時交通部、行政院舉雙手大力支持台鐵懲處的用意何在?難道真的只是因為政府的權威不容撼動嗎? 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相信對民進黨而言是非常深刻的記憶。當時不就是因為不滿國民黨政府的專制,才會衍生出美麗島事件?此事件也使得民主進步黨因而崛起。這次台鐵產工依法休假的行動,或許可看成美麗島事件的縮小版。台鐵因政府的政策,不斷縮減人力,員工長期過勞,工時過長,加班費永遠未給足,積欠加班費,輪班班表遲遲不肯改善,導致無完整的一天休假等等因素,長期下來造成員工想要取回法律上所賦予的基本權益,而自發性參與依法休假的行動。事前受到台鐵局極盡所能的打壓、恐嚇、威脅,事後又啟動無情的清算。於此同時,政府非但沒有盡到溝通調解的職責,反而成為台鐵的打手,明知台鐵違法,卻與台鐵站在一起,一次又一次的違背當初選舉的承諾。在這短短一個月裡,讓台鐵老中青三代員工,再次經歷了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與美麗島事件的打壓清算手段。難道民進黨忘了當初創黨時不向體制妥協的初衷嗎? 民進黨政府說「民進黨是最會溝通的政黨」、「謙卑、謙卑、再謙卑」、「勞工是我心頭最軟的一塊」、「民進黨永遠與勞工站在一起」,請問蔡英文總統、民進黨政府:你們做到了哪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