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 為tio̍h大埔thiah厝事件發起ê「kā國家還hō͘人民」抗議行動, 演講台頂直直強調「今á日tō beh thiah政府」, soah tī大合唱了後宣佈活動結束; 接續kā群眾chhōa去「佔領」內政部辦公室大廳, koh直直強調是「非暴力ê公民運動」.
商品化包裝, 媒體效果kap網路世界ê自我聯想, koh有符合所謂中產階級khùi口ê思考, 對現此時ê社會型態造chiâⁿ ê改變已經chiâⁿ明顯, taⁿ soah hām社會運動mā hō͘ chit款思考牽leh行, 運動ê「反體制」性質, 運動對社會結構ê深度批判, mā ta̍uh-ta̍uh-á hō͘ chit款浮面ê思考khàm--過-a.
Chit kúi冬來, kúi場khah大規模ê社會運動動員, bē-chêng-bē tō煩惱ē造chiâⁿ社會成本, bē-chêng-bē tō teh避免造chiâⁿ社會負面觀感. Kúi-nā冬前反集會遊行惡法ê遊行, 直直強調ài有秩序, m̄-thang影響交通, m̄-thang吵tio̍h人; 今年8月初3『萬人送仲丘』ê白衫軍暗會, 發起者siōng iāng--ê是群眾chiâⁿ守秩序, 活動結束現場無留pùn-sò.
社會運動若是無對統治體制造chiâⁿ壓力, 若是無造chiâⁿ一定ê社會成本, 發動群眾chiūⁿ街頭, koh驚妨害tio̍h別人ê方便, án-ne運動kám是pìⁿ做是teh消磨群眾ê不滿?
「包裝」,「行銷」甚至「品牌」chiah-ê商品消費市場操作ê概念, m̄-tāⁿ ta̍uh-ta̍uh-á影響社會型態轉變ê趨勢, 運動siōng原初, siōng基本ê核心關懷kap思想, 價值, mā ta̍uh-ta̍uh-á hō͘消費式ê商品概念替代kah cháu-cheng--去.
Bē-chió在地議題ê宣傳, 組織kap抗爭, 為tio̍h符合媒體kap都市中產階級ê khùi口, tha̍h siuⁿ chē理念訴求落去「包裝」, chiah-ê sio-tha̍h--起-lih ê訴求, siōng原初在地人ê意願kap感受, soah chhiâng-chāi pìⁿ做siōng無受tio̍h chùn-būn--ê.
符合媒體khùi口ê行動設計, mā是chit-má運動ê趨勢, 行動劇, 記者會, 排字, 網路連署, 網路世界ê KUSO消遣, lóng khah重過對整體結構問題ê深刻反省kap批判, 組織, 宣傳kap對社會文化hām價值層面ê挑戰, mā真hán-tit受tio̍h重視, chiâⁿ chē pái討公道ê群眾動員, 行動--nih安排參與者kúi步1跪, 來設計出真大ê媒體效果, tō是真明確ê例, 行動劇mā是ùi chit款思考來出現--ê.
「轉型正義」,「網路革命2.0」,「茉莉花革命」,「佔領XXX」,「反洗腦」......, 是chit kúi冬bat「時行」--過ê口號, kā外國運動ê過程簡化做hiah-ê口號, sa來做議題ê包裝kap操作, koh kā ùi別人hia sa--來ê口號訴求, áu做ka-tī ê解說, 實際ê行動上, 除去看--來sio-siâng ê口號, 實在是不tat不chhit, m̄-chiâⁿ樣.
Chiah-ê運動koh時行自認ê「歷史上第1 pái」, 歷史上參與者學歷siōng koân, 教授siōng chē, 素質siōng好; 歷史上第1 pái警察chông入校園lia̍h學生; 歷史上第1 pái網路自發性ê理性公民運動典範.
Bē-chêng「轉型」, 講siáⁿ-mih「轉型正義」? 公民社會to iáu-bōe形成, beh nah有siáⁿ公民運動?
反大埔thiah厝運動, 口號jú hoah jú大, ah sio對應ê行動實踐是án-chóaⁿ? 用紅漆潑行政院, hoah做是「血洗」行政院;「thiah政府」強調是「非暴力行動」, 是意象ê表示; 發起團體強調「thiah政府」是beh抵制政府體制, m̄是beh直接kap官方武力對擊, m̄-koh聲明了後ê後1步soah sûi去體制ê法院告官員; koh接續宣佈9月29 beh包圍馬英九. 運動有sio對應ê社會責任, 社會基礎kap群眾事工若無夠, 訴求ê層次, 抗爭ê層次jú hoah jú koân, kám正經有hit款ê準備kap認知?
面對官方ê不義, 人民行使抵抗權iah是無服從權是合理--ê, m̄-koh對抗體制ê訴求jú khiú jú koân, 已經採取「攻擊性」ê抵抗--a, chhùi--nih iû-goân teh強調「非暴力」, án-ne若m̄是對運動pa̍k腳pa̍k手, tō是teh閃避該當承擔ê責任. 抵抗體制ê不義, 對抗有權有勢ê既得利益集團, 抗爭者本底tio̍h-ài有付出相對代價ê自覺!
社會衝突, 無論是個人, 團體, 階級iah是體制性ê衝突kap矛盾, ùi起腳動手, giâ刀giâ chhèng, ta̍uh-ta̍uh-á行ǹg講道理, 規則kap法律ê所謂「文明理性」ê狀態, 表面上「暴力」減chió--a, 是野蠻到文明ê進步, m̄-koh beh維持chit款「溫和理性」ê「文明」狀態, m̄是靠公民ê理性, 自覺kap積極性, 維持chit款文明狀態--ê tú-tú是實實在在ê「暴力」做基礎: 「合法」ê體制暴力, iah是講國家暴力. 任何對統治體制合理性ê質疑, 任何對既得利益階級ê挑戰, tō準是「非暴力」(非武力) ê手段, 對統治階級來講, oan-na是「暴力」!
面對統治體制ê不公不義, 面對既得利益階級ê為非sám做,「非暴力」是抵抗ê手段, m̄-koh台灣ê運動kho͘-á soah kā khiú koân pìⁿ做原則, 甚至是道德性ê要求.「非暴力」若是所謂ê「普世價值」, án-ne lán beh án-chóaⁿ看待East Turkestan ê武裝抗爭kap Tibet抗暴運動ê自焚者, koh beh án-chóaⁿ評價韓國ê光州事件iah是日本Sanrizuka鬥爭?
為tio̍h達到目的, m̄是一切手段lóng是容允--ê; 目的kap手段是互相辯證--ê, 對被壓迫階級ê tháu-pàng有利ê手段, ē-tàng hō͘被剝削階級脫離sok-pa̍k ê手段, 是必要mā是合理--ê!
8月18日,大埔拆屋事件引發的「把國家還給人民」抗議行動,演講台上不斷強調「今天就要拆政府」,卻在大合唱後宣佈活動結束;接著將群眾帶去「佔領」內政部辦公室大廳,又不斷地強調是「非暴力的公民運動」。
商品化包裝、媒體效果和網路世界的自我虛擬,還有符合所謂中產階級口味的思考,對當前的社會型態產生改變已經很明顯,更連社會運動也深陷入這樣的思考裡,運動的「反體制」性質,運動對社會結構的深度批判,也慢慢地被這種浮面的思考掩蓋掉了。
這幾年來,幾場較大規模的社運動員,一開始就擔心會製造社會成本,極力避免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幾年前反集會遊行惡法的遊行,不斷地強調要有秩序、不要影響交通、不要製造噪音;今年8月3日「萬人送仲丘」的白衫軍晚會,發起者最得意的是群眾非常守秩序,以及活動結束後現場沒留下垃圾。
社會運動如果沒有對統治體制產生壓力,如果沒有造成一定的社會成本,發動群眾上街頭,還怕妨礙到別人的方便,這樣運動難道變成只是在消耗群眾的不滿?
「包裝」、「行銷」甚至「品牌」這些商品消費市場操作的概念,不但慢慢地影響社會型態轉變的趨勢,運動最原初、最基本的核心關懷和思想、價值,也無聲無息地被消費式的商品概念代替而變調了。
不少在地議題的宣傳、組織與抗爭,為了切合媒體和都市中產階級的胃口,堆疊了太多理念訴求去「包裝」,這些堆疊上去的訴求,在地人的意願和感受這個最基本的需求,卻常成為最不受到重視的。
符合媒體胃口的行動設計,也是目前運動的趨勢,行動劇、記者會、排字、網路連署、網路世界的KUSO消遣,都更勝於對整體結構問題的深刻反省與批判,組織、宣傳及對社會文化與價值層面的挑戰,也很難受到正視,好幾次討公道的群眾動員,行動中安排參與者幾步一跪,設計出很有爆點的媒體效果,就是非常明確的例子,行動劇也是出自於這樣的思考。
「轉型正義」、「網路革命2.0」、「茉莉花革命」、「佔領XXX」、「反洗腦」……,是這幾年來曾「流行」過的口號,將外國運動的過程簡化成這些口號,拿來做為議題的包裝和操作,還將從別人那裡套用來的口號訴求,拗做自己的解釋,實際的行動上,除了看來相同的口號,實在是不成樣。
這些運動還流行自認的「歷史上第一次」,歷史上參與者學歷最高、教授最多、素質最好;歷史上第一次警察進入校園捉學生;歷史上第一次網路自發性的理性公民運動典範。
未曾「轉型」,談什麼「轉型正義」?公民社會尚未形成,怎麼會有公民運動?
反大埔拆屋運動口號愈喊愈大,相對應的行動實踐如何呢?用紅漆潑行政院,講成「血洗」行政院;「拆政府」強調是「非暴力行動」,是意象的表示;發起團體強調「拆政府」是要癱瘓、抵制政府體制,不是要直接和官方武力對幹,但聲明後的下一步卻是去體制的法院控告官員;再接著宣佈9月29日要包圍馬英九。運動有相對應的社會責任,社會基礎和群眾工作若不夠,訴求的層次、抗爭的層次一直拉高,真的有那樣的準備和認知了嗎?
面對官方的不義,人民行使抵抗權或不服從權是合理的,但對抗體制的訴求愈拉愈高,已經採取「攻擊性」的抵抗了,嘴裡仍強調著「非暴力」,這樣如果不是對運動自綁手腳,就是在閃避該承擔的責任。抵抗體制的不義,對抗有權有勢的既得利益集團,抗爭者本來就該有付出相對代價的自覺!
社會衝突,無論是個人、團體、階級或體制性的衝突與矛盾,從動手動腳、動刀動槍,慢慢地走向講道理、規則和法律的所謂「文明理性」的狀態,表面上「暴力」減少了,是野蠻走向文明的進步,然而維持這樣「溫和理性」的「文明」狀態,不是靠公民的理性、自覺和積極性,維持這種文明狀態的恰恰是實實在在的「暴力」為基礎:「合法」的體制暴力,或說國家暴力。任何對統治體制合理性的質疑,任何對既得利益階級的挑戰,即使是「非暴力」(非武力)的手段,對統治階級而言,一樣是「暴力」!
面對統治體制的不公不義,面對既得利益階級的胡作非為,「非暴力」是抵抗的手段,台灣的運動圈卻將之拉高成為原則,甚至是道德性的要求。「非暴力」如果是所謂的「普世價值」,那麼我們要如何看待東土耳其斯坦的武裝抗爭和圖博抗暴運動的自焚者,又該如何論斷韓國的光州事件或是日本的三里塚鬥爭?
為了達到目的,並非一切手段都是容許的;目的和手段是相互辯證的,對被壓迫階級的解放有利的手段,能促使被剝削階級掙脫鎖鍊的手段,是必要也是合理的!
──《TGB通訊》第168期(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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