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是人類政治發展至今最佳的制度設計,人類無不以追求民主政治為最高價值。但是,並非所有的民主都是好民主、真民主。我們之所以至今仍在追求民主,就是因為現實上充斥著太多爛民主、壞民主和假民主。

 

爛民主和壞民主都可以透過制度的變更往「好」的民主邁進。所謂的制度變更,其實也就是遊戲規則的改變。比方說,台灣在戒嚴時期的「黨外」,追求的就是遊戲規則的變革。70年代開始,黨外人士主要透過地方型的選舉(省議員、縣議員、地方縣市首長),和少數的中央民意代表補選,達到集結和鼓動反對國民黨的群眾,要求政治開放的目的。這條路線,一句當時的口號可以說明,就是「選舉萬歲路線」:一切的動員、一切的資源都是為了選舉,讓黨外可以多當選幾個公職。我們從當時的美麗島雜誌發刊辭「為中華民族的民主貢獻心力」可以明顯得知,美麗島世代的黨外人士主要挑戰的是國民黨一黨獨大(或是兩蔣政權)的政治體制,而不是「中華民國」這個統治體制和背後的「中華民族」意識形態。

 

事實上,黨外人士必須等到選舉期間的「民主假期」,才有言論、演說和動員的自由;其他的時間,仍舊必須接受戒嚴體制的控制。國民黨政權(更直接講就是蔣經國一人)控制著「收」跟「緊」的節奏和步調,黨外必須配合這個節奏和方式,才有公開活動的空間,才有批評政府的自由。但是即使是選舉,國民黨也不願意公正公開地與黨外競爭。1977年中壢事件的起因就是如此:群眾對選舉最基本的底限,「公正和公開」,國民黨都老大不甩,橫柴入灶硬要做票,這當然會激起群眾強烈保護選票和對選舉結果的憤怒。

 

除了選舉活動,國民黨不能容忍黨外的長期組織和動員。如果挑戰這條底線,國民黨一定強力嚴辦鎮壓。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就是因為試圖在「非選舉時期」動員集會,遭到鎮壓撲滅的最好案例。

 

19791210日的高雄事件,《美麗島雜誌》集會沒有反政府,更別說反體制的目標,可以說是個比選舉活動還要平和的集會。但是,國民黨還是毫不手軟地大肆鎮壓逮捕。當時流亡海外,在日後擔任民進黨主席的許信良,是這樣總結美麗島事件的:「美麗島人士太過英雄主義,沒有設法保護當時黨外運動合法運作的果實。」「如果沒有美麗島事件,台灣的民主化還會更早。」

 

許信良的總結,換句話說就是一切要「在統治者容許的範圍內」運作。即使連1210集會那麼平和的活動,一旦跨越了統治當局的運作規則,激發了鎮壓和逮捕,就是「不智」和「英雄主義」的。

 

對這種「英雄主義」,統治當局明的部份用逮捕和公開的軍事大審;但是,如果我們把「公開」當作是統治當局釋出鬆綁的訊息,那就錯了。特務和黑幫所主謀的一連串謀殺,才是統治者真正想講的話:「你不照我的遊戲規則玩,超出了我容許的範圍,我就直接要你(甚至是家人)的命。」80年代的林宅血案、江南案和陳文成命案傳達的就是這個訊息。更白話一點講就是:「公開是做給美國和民眾看的,反對人士別忘了,槍在我的手上。」

 

80年代之後的演變,事實上是反對人士與統治者之間的一種「強迫交易」:統治當局可以付出反對人士透過選舉多當選幾個公職的成本,換來更大的利益:維繫統治體制更順暢的運作。反對勢力以為下場來玩這場賭局,不僅免於被暴力清剿,更有機會分享體制的權力和利益;但是,同時「必須付出」的代價是:民眾對反對勢力的道德信任和支持,不能被進一步催化成顛覆體制、挑戰槍桿子的力量,而是轉化成選票,轉化為「中華民國民主政治的正當性」。結果是,統治當局用短期最小的成本,換來了更長遠的利益保證。

 

所以,一般人會把「民主運動」,稱為「反對運動」,而不是「反抗運動」或是「不服從運動」。固然,個別的民主反對運動人士的確是用生命和青春對國民黨進行頑強地抵抗;雖然他們都認知到這是一個「黨國體制」,但是打擊的對象卻只限定為「黨」,而不是黨後面的那個「國」,也就是更大的中華民國體制。如果從1975年開始起算,台灣民主運動所走的就是一條往「更好的民主政治」前進的修正主義路線。

 

但是鄭南榕認為民主運動必須拉出一個更高的主軸。他看出了民主運動必須和台灣獨立的訴求結合,才能真正挑戰到國民黨黨國體制的「統治核心」。他深知,瓦解國民黨黨國體制的罩門就是「台灣獨立」。必須將這個訴求廣泛擴散到民眾之中,形成跨地域和跨部門的動員力量,才能對抗國民黨對民間社會強大且綿密的組織化控制。

 

他在1987年,對當時剛成立的民進黨提出衷心的勸告。他說:國民黨要找民進黨「協調」,真正的動機只有兩個:第一、它想要壓制民進黨,又想付出最低的代價,最好能手不沾血;第二、消滅民進黨,台灣人民必會再組新黨,因此國民黨寧願民進黨沒有作為,而不願它不存在。要達到這些目的,連騙帶嚇的「協調」或「溝通」最為有效。(1987.5.23,《自由時代》25卷,173期,頁1)

 

這個判斷就根本地挑戰統治者的遊戲規則設定,同時也是對黨外,乃至於民進黨式民主運動的反省。民主運動若不與以人民為主體的新國家運動成為一體的兩面,便只能跟統治當局玩選舉競賽。但是選舉出來的公職,在統治者拉攏和威嚇的兩手策略下,事實上證明不能在體制內建立向統治核心進攻的「灘頭堡」,卻在符號上讓統治者分享了「民主正當性」,實質上讓黨國體制免於被徹底瓦解。民進黨很顯然地落入國民黨統治機器「手不沾血」的策略。

 

70年代開始,黨外和民進黨能以少許的資源、稀少的黨員數,在台灣人民心目中能與擁有全世界第一的黨產、號稱200萬黨員的國民黨平起平坐,靠的並不是民進黨與國民黨「協調」或「溝通」了什麼,而是台灣人民對於外來政權不公不義的道德厭惡,所以冀望民進黨能實現「台灣人出頭天」的基本願望。這種歷史的「道德優勢」才是民進黨得以跟國民黨「競爭」的本錢。但是這種道德優勢,卻在民進黨菁英的操作下成為「交易」的籌碼。台灣社會五十年來,這種無法量化,卻真真實實存在的歷史推力,90年代之後變成為「民主之父」的功業;消解為權力分配遊戲規則修改的「好民主」。

 

這種將壞民主改成好民主的路徑,發展到2000年民進黨陳水扁取得政權之後,更在論述上建立了「全民普選總統」=「台灣事實上已經完成獨立」的等式。這種以體制遊戲規則的變更來確立新國家建立的邏輯,卻忽略了兩件事:

 

1. 台灣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套能更改「國體」和「國號」的公民投票法。

 

2. 台灣人民不能透過選舉出來的代表,制訂一套取代中華民國憲法的新憲法。

 

如果這兩項政治議程沒有完成,所謂的「好民主」就只是確立了「統治者是由台灣選民授權」的命題,而並不等同於台灣真正的獨立。相反地,這種民主恰恰好是「減緩」台灣朝真正民主獨立的「假民主」。

 

真正的民主,就必須讓民意儘可能地被表現出來。真正的民主,必須能以台灣人民的總體意志解決國家定位和政治體制的問題。400年來,台灣人民不是被割讓,就是因為列強之間爭戰的結果必須接受一個又一個外來政權的統治。我們的命運都是操在外在的強權以及內部統治集團的手中,從來沒有在我們的手中。

 

真正的民主,是讓所有的台灣住民可以在免於恐懼、免於被威嚇的狀態下決定自己的命運。這其中,當然包括是否要建立有別於中國(不管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國家。

 

但是,不管是服務過,甚至是反對過中華民國的政治人物,都只強化這種「外在被強權恐嚇,內在被體制制約」的現況。政治人物不是讓制度、讓遊戲規則服務於民眾的意志,而是反過頭來用遊戲規則來限制、阻擋民意的展現。

 

即使這樣的民主,讓我們有了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事實上還不完全),即使它是一個「較好」的民主,都無法掩蓋一個事實:在過去,國民黨體制不能、也不願吸納百分之九十的台灣人民,但是現在的中華民國體制卻在「民主化」的美名之下,使得民眾的道德力量在民主遊戲的切割下面臨低迷的困境。台灣人固然支持民主獨立的呼聲愈來愈高,卻沒有辦法在現有的體制內被催化為體制變革的利斧。

 

由壞民主往好民主發展,只需要「政治手段」。

 

但是假民主邁向真民主的路,需要的恰恰好不是政治手段,甚至不是「政治」本身,而是道德和品質,是挑戰遊戲規則的氣魄和擔當。我們往往不願意相信道德力量,因為它太難掌握、太難計算;以致於我們以為它不存在。但是,是它讓我們打破一黨獨裁統治;它也會在未來,成為台灣邁向真正民主獨立的唯一憑藉。哪個政治團體,能取得台灣人心中的道德優勢,進而發揮挑戰體制遊戲規則的作用,這個團體就會是真正的「歷史集團」,真正的「現代君王」。那個時候,我們才能說,台灣擁有了真正的民主。

 

──TGB通訊》90(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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