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重新穿上切的衣服。

 

大約有一年多的時間,我都不敢再穿格瓦拉的T恤,因為我怕我不夠格。今年我36了,差格瓦拉死去的時間還有2年。

 

我常常自問我自己夠格嗎?後來我發現,其實每個人都是格瓦拉,但每個人也都不是格瓦拉,因為格瓦拉有他特殊的一面(大眾魅力),而我們每個在社會耕耘的人也有特殊的面向。不管如何,只要對得起自己,也是真心誠意為社會奉獻的人,那就有資格穿格瓦拉的衣服,而這其中的意含就不只是在宣示切的革命精神,也在宣示自己的存在價值,而這樣的存在價值是和切一樣偉大的。

 

2007118日,我重新穿上切的衣服。

 

附註:陳菊接掌勞委會後曾掛上切的圖像,我認為這是對切的最大污辱,新潮流這批人若不鏟除乾淨,台灣子孫將禍害無窮。

(2007.11.8)

  

──TGB通訊》119(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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